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
屋面防水作业注意事项
作者:瑞福联合 发布时间:2015/1/10 9:25:08 浏览次数:1153次
1.患皮肤病、眼角膜病和对沥青有严重敏感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屋面防水皮肤不得外露;
3.熬油应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随时测控油温,熬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流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灭,盖好锅盖。当锅中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用铁锅盖盖着,封闭炉门、熄灭炉火;
4.装运沥青不得使用锡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过其容量的2/3,垂直吊运的下方不得有人;
5.配制冷底子油时,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超过80℃,并严禁烟火;
6.屋面贴铺卷材时,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边沿时应侧身操作;
7.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时,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关键字:屋面防水
============== 本网站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判断凭据!如有摘录涉及到您的版权,请与本站站长联系。谢谢!==============
相关文章: | |
广东:《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正修订中 | 福州:部分地铁车站主体结构渗漏水 |
国家标准《绿色屋面用防水材料 耐根穿刺防水卷材》第二次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图) |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在苏召开(图) |
湖北:举办首届建筑防水工劳动技能大赛 | 金属屋面系统之直立锁缝屋面系统 |